德菱新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聲明啟事
本公司就114年5月6日於新北市土城區「德友植仁」建案,施作基地內排水溝工程過程中,於基地內挖破瓦斯管路導致瓦斯外洩乙事,事發原委經本公司調查後,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投資興建之「德友植仁」建案(下稱本案)坐落基地,開工時即依法發函五大管線相關單位,進行本案基地附近之管線套繪,其中瓦斯管線權責單位為欣泰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欣泰瓦斯),欣泰瓦斯於111年8月3日回函(泰養字第1110810161號),及於111年8月9日社區管線會勘記錄中,明確向本公司表示本案基地內施工範圍查無瓦斯管線。
二、而本次5月6日瓦斯洩漏事故發生當日,乃本公司於本案基地車道口(科技路側)進行基地內排水溝工程,工程位置位於本案基地內,施作前依五大管線套繪圖資料,確認施工處無相關管線,本公司始依法施作相關工程。
三、約於5月6日12時20分許發生瓦斯外洩時,本公司施工單位即依防範道路施工挖損管線作業程序立刻停止施工並進行人員疏散,第一時間通知消防單位、欣泰瓦斯進行報修、檢查,相關單位於12時30分左右到場進行澆水防護及搶修,並於15時58分許完成搶修確認危機解除,期間無人員傷亡,亦無造成周遭設備與建築之損壞。
四、而對於前已經欣泰瓦斯確認,原本不應設置於本案基地內之瓦斯管線,經欣泰瓦斯搶修工班於現場研判,瓦斯管路實際位置與套繪圖標示位置不符,欣泰瓦斯當下拍照記錄現場管線實際位置,將現場相關資料帶回後會再釐清責任歸屬。
五、本公司施工期間皆依法進行相關圖面、安全之確認,本事故之發生,實肇因瓦斯管路實際位置與套繪圖標示位置不符所致,亦希請各媒體對於本事故之發生緣由,詳查後為相關平衡報導。
六、對於本案基地內挖破瓦斯管路導致外洩並驚擾周遭乙事,本公司始料未及且深感遺憾,後續將配合相關單位釐清責任歸屬,善盡社會責任並確保相關人員安全、工程順利進行,特此聲明如上。
聲明人:德菱新建築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黃敦修
法律顧問: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桃園分所
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